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5〕6号)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5〕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系统时间设定
1.每次调剂系统开通前,研究生院主页提前发布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调剂要求等调剂信息。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36个小时。
3.各学科专业视考生接受志愿具体情况实行调剂动态管理。
二、调剂基本条件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般是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调剂的基本条件为:
(一)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学科专业报考条件及我校各调剂学科专业具体要求。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A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六)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九)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1.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三)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符合我校接受调剂要求。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符合我校接受调剂要求。
3.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只接受外国语为日语、法语和德语的考生;日语语言文学只接受外国语为英语、法语和德语的考生调剂;我校除外语类学科专业外的其他学科专业仅接收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生源紧缺学科专业如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可以接收业务课一为统考数学的理学、工学门类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
三、其他说明
1.每次调剂系统开放周期内,结合我校调剂通知要求进行调剂工作。
2.所有调剂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考生选报调剂志愿时,不仅要选择学科专业,同时要选择研究方向,缺一不可。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学科专业等情况,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该网站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阶段复试。
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单位调剂工作,统一审核院(系、所等)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