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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公布的全日制各学科、专业(旅游管理、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二)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山西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份。

(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三)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1日至10月15日。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待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同时准备好申请材料(见第三条)。申请材料由本人到校复试时交至相关学院。

(二)研究生院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确定拟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接收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三)10月18日前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在研究生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录取的推免生发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回复。

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后至大学本科毕业前应继续努力学习、表现良好。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以及发现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在推免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研究生学籍,并退回推荐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351-2051078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山西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南楼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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