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景徐媛等26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7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2021年6月17日山西师范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景徐媛等26名研究生博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17日—2021年9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2051994。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授予名单
山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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