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和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学位〔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专家论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拟申报新增以下学位授权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凡对上述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
电话:0357-2051994。
山西师范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