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所)、各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和毕业研究生: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答辩人员
2018年6月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特岗)。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学生科审核备案。
二、资格审查(时间:3月15日--3月23日)
本年度拟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须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任务。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要认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申请答辩资格审批表》的有关内容,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提交给导师审查。
1.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培养单位于3月19日前将审批合格的毕业研究生名单报至研究生院。
2.主持各类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院学生科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3.6月1日前,各培养单位报《山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科研成果统计表》至校学位办,要求: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
三、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3月26日-5月10日)
1.学位论文检测(3月26日-3月30日)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
检测地点:校图书馆业务楼一层信息咨询部(每人免费检测一次)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2055679。
注:如果出现论文有抄袭或者重复率检测超过规定要求的情况,学校核准后将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检测时需提交导师和作者签名的纸质“独创说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
学位论文检测版本均为PDF格式,电子版中剔除“独创说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专业+作者姓名
示例:金融学+张三。
博士生论文送审
每篇博士论文需送审5位与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的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评阅,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3名。
3.硕士生论文送审
硕士论文送审分为学校盲审和学院外审,需送审2位校外专家
①学校盲审: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盲审通知随后发布)。送审受理时间截止4月5日,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参加“双盲”评阅的论文不能有作者的署名、导师的署名和致谢。拟参加本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必须参加本年度的“双盲”评阅,否则无权参加评选。
②学院外审: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外审。外审专家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对应层次,学术水平不低于我校,且与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院送审时间参照学校安排,最迟不得晚于4月10日
外审专家须由学位点和导师共同协商提出外审专家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后方可送出。
4.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不合格/不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重新评审后答辩均视为不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
5.各培养单位务必在答辩前将《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意见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四、论文印制与重复率二次检测
1.印制送审论文:各培养单位按照《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7)对论文进行格式审核,格式审核合格后,印制用于送审的论文。
2.印制答辩论文:5月10日-25日,研究生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
3.印制存档论文(最终版本):
⑴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2日内,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2份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提交到相关院(所)。
⑵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2日内,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3份装订好的学位论文(论文的封面和封底用学校统一规定的皮纹纸装订,用胶印机印刷封面)及其论文电子文档(最终版)提交到校图书馆“博、硕论文库”(逸夫图书楼310房间,联系人:李文辉,联系电话:13753562353)。
⑶博士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2日内,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2份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重复率二次检测
答辩结束后2日,以学院为单位,将学位论文(最终版)以及《2017-2018学位论文汇总表》(盖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PDF格式,命名“专业名称+论文作者姓名”。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按照类别分文件夹存放。研究生院提交至校图书馆对学位论文(最终版)进行二次检测。请毕业研究生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不要弄虚作假(不得以交错版本为由)。
五、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截止至5月25日)
1.办理答辩手续
各院(所)研究生秘书须在答辩前2周,将“1-答辩宣传海报”“2-答辩通知”、“3-答辩程序”、“4-2018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表”、“5-2018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顺序表” 、““6-2018届毕业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表”、7-答辩表决票”、“8-答辩表决结果汇总表”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办理审核签章手续。各院(所)答辩前1周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般5-7人组成(指导教师可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担任主席),应尽可能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委员中至少有2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校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般5人组成(指导教师可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担任主席),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4.各答辩委员会应聘请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5.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要尽快汇总各专业的“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结果汇总表”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六、《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论文送审评阅通过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非学历生无此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
七、《山西师范大学学位申请书》的填写与提交时间说明:
⑴《申请人基本情况》(研究生填写)
⑵《成绩登记表》(研究生院打印盖章后下发)
⑶《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填写)
⑷《教学实践评语表》(研究生教学实践结束后填写)
⑸《调查与实践评语表》(研究生调查与实践结束后填写)
⑹《业务鉴定表》(学位论文评阅前指导教师填写)
⑺《毕业(学位)论文评语》(学位论文评阅前导师填写)
⑻《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外审专家填写)
⑼《答辩申请书》[论文完成后研究生填写(其中,“申请答辩时间”为2018年5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由学位点填写),并同论文一起提交给导师审查。导师审查同意后,推荐到学位点和相关院(所)审查]
⑽《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填写)
⑾《答辩情况表》(答辩秘书填写)
注:①研究生院提供《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书》电子版,学生自行打印,首页及目录做成A3,其他按A4打印。各类材料按目录顺序放置。
②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所有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将来作为研究生档案材料),每份后面附论文中、英文摘要。
③研究生于5月9日前交到相关院(所)(原件在上面)。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5日)
学位办反馈学位论文(最终版)二次检测结果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5日前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山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九、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安排通知将在2018年5月中下旬发布。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上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一、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5日—6月25日)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