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信息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学位工作>>信息发布>>正文

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指导性评估工作安排布置会
2018-03-21 09:55     (点击: )

 

 

 

3月20日下午,学位授权点指导性评估工作安排布置会在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研究生院院长韩榕、副院长冯晓丽,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冯晓丽副院长针对我校学位点的整体状况对《山西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指导性评估工作通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从评估范围、评估方案、评估的方式、评估程序和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做了详尽说明。

韩榕院长对我校各学位授权点迎接省指导性评估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他强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和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指导性评估工作作为合格评估的第三个阶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理性思考,通力配合,统筹安排,科学论证,充分挖掘材料,确保自评报告客观真实、完整有效,高标准要求,高质量通过。


 

 

 

 

 

 

 

 

 

 

 

 

 


上一条:我校12篇学位论文入选2017年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
下一条: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