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立项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之前(含2015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必须结题,未到结题时间但研究已完成的项目也可申请结题。(未按要求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二)所需材料
1.提交“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报告”(含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成果复印件各5份。
2.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只接收已发表并明确标注与结题项目相关的论文,其它不予认可。结题标准见附件。
3.结题报告书空表见附件2。
4.以上材料于12月5日上午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93061330@qq.com
联系人:赵晓琼,联系电话:2051994。
附件1: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标准
附件2: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结题结题报告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