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与影视学院、化材学院:
为了鼓励我校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创新活动,强化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2011年3月,学校设立了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
按照《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在2015级博士研究生中开展2016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请仔细阅读《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资助名额4名。
二、资助金额每人10000元。
三、资助条件
1、勤奋好学,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在本学科博士生中位于前列,理论功底扎实;
3、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对研究工作专注投入;
4、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经导师推荐后,以院(所)为单位填写完整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情况汇总表和申请书的电子版,提交研究生学院。
2、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11时。
五、资助项目评审和确定
研究生学院对申请者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核查,确定无误后递交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资助名单。
请戏剧与影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依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