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信息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学位工作>>信息发布>>正文

关于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3-10 00:00   本站   (点击: )

各相关院(所)、各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和毕业研究生:

    2016年毕业生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本年度拟参加毕业答辩的毕业研究生须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任务,科研成果首先应达到导师和学位点的基本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要认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答辩申请书》的有关内容,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2份表”提交给导师审查。

    导师和学位点及院所须对毕业研究生的《申请人基本情况》、《答辩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查,明确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并填写意见,并于3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全面核查毕业生学分、成果等,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二、学位论文要求

1.毕业研究生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并按“论文规范”的要求排版、打印和装订论文(一式两份),供专家评阅用;导师要从内容上、格式上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把关,严格审查,确保论文质量。

 2. 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在论文外审前(3月底4月初)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到校图书馆业务楼一层信息咨询部,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2055679,接受论文重复率检测(每人免费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方可送审。如果出现论文有抄袭情况或者重复率检测超过规定要求,学校核准后将按我校有关文件做出严肃处理。

三、学位论文外审

1.论文外审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外审。外审专家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对应层次,学术水平不低于我校,且与论文有关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须由学位点和导师共同协商提出外审专家名单并备案。根据《学位申请基本要求》,评阅结果实施一票否决制,不再二次送审。

2.论文外审的组织方式

论文评阅原则上由学位点负责组织进行,其中参加“双盲”评审的论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学院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确定了本年度参加论文“双盲”评阅的研究生名单。参加“双盲”评阅的论文不能有作者的署名、导师的署名和致谢。拟参加本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必须参加本年度的“双盲”评阅,否则无权参加评选。

3.论文外审的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请于4月3日前将研究生的论文寄送外审,并自行下载打印评议书。同时将参加“双盲”评阅的论文(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学院。

4.外审结果处理

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外审结果须及时存档汇总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不得弄虚作假。研究生学院和院(所)分别负责接收“评议书”,备案留底后把原件转交相关导师,并要求导师参考外审意见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对于外审不合格的评议书,工作人员须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学院。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办理答辩手续

    各院(所)研究生秘书须将“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表”、“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表”、“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顺序表” “答辩通知”、“答辩程序”、“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结果汇总表”和答辩宣海报的电子版与经负责人签字的打印稿交研究生学院,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2.学位信息采集

    请毕业生根据校管理员或院所管理员提供的账户密码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及时进行学位信息填报,提交信息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答辩

各学位点请于5月10日至5月25日期间组织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答辩必须使用多媒体,答辩的内容要用Powerpoint做成幻灯片。

   本院(所)所有专业答辩结束后,教学秘书要尽快汇总各专业的“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结果汇总表” ,并于5月26日前将“答辩表决票”存档、将“答辩表决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六、《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填写与提交时间说明:

    ⑴《申请人基本情况》(研究生填写)

    ⑵《成绩登记表》(研究生学院打印盖章后下发)

    ⑶《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填写)

    ⑷《教学实践评语表》(研究生教学实践结束后填写)

    ⑸《调查与实践评语表》(研究生调查与实践结束后填写)

    ⑹《业务鉴定表》(学位论文评阅前指导教师填写)

    ⑺《毕业(学位)论文评语》(学位论文评阅前导师填写)

    ⑻《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外审专家填写)

    ⑼《答辩申请书》[论文完成后研究生填写(其中,“申请答辩时间”为2015年5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由学位点填写),并同论文一起提交给导师审查。导师审查同意后,推荐到学位点和相关院(所)审查]

    ⑽《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填写)

    ⑾《答辩情况表》(答辩秘书填写)

    注:①研究生学院提供《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电子版,请自行打印,首页及目录做成A3,其他按A4打印。各类材料按目录顺序放置。

    ②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所有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将来作为研究生档案材料),每份后面附论文中、英文摘要。

    ③研究生于5月9日前交到相关院(所)(原件在上面)。

    七、学位论文归档和重复率二次检测

    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要将论文及其电子文档提交到相关单位。

    ⑴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2日内,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2份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提交到相关院(所),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同时给教育科学研究院资料室(田家炳教育书院6层)提交2份。

    ⑵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2日内,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3份装订好的学位论文(论文的封面和封底用学校统一规定的羊皮纸装订,用胶印机印刷封面)及其论文电子文档(最终版)提交到校图书馆“博、硕论文库”(逸夫图书楼310房间,联系人:李文辉,联系电话:8827911)。

    校图书馆对学位论文(最终版)进行二次检测。请毕业研究生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不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有关表格与此通知研究生学院网上可下载。

    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

    由于各专业学位的特殊性,各专业学位点应按照相关专业学位国家教指委的要求自行安排毕业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形式,但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按照论文规范装订存档,以备教育部和省学位办抽查。

   在2015年省学位办抽查中,我校专业学位论文存在问题比较严重,望各专业学位点和导师严格要求,严把质量关,切实负起责任。

    2016年审查合格的答辩研究生名单、论文“双盲”评阅研究生名单随后发布,请大家关注。(研究生可到研究生秘书处查询)

校学位办(研究生学院)

2016年03月10日


    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附件3:《山西师范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

    附件4:《博士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5:《论文规范

    附件6:毕业生发表学术成果汇总表

    附件7: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016031009490352352.doc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5083928392.xls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5059255925.doc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5065256525.doc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4934993499.doc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4927652765.doc已下载
附件【20160310094973877387.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