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信息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学位工作>>信息发布>>正文

关于评选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5-05-18 00:00   本站 审核人:   (点击: )

各相关学院、研究所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精神,现将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资格

⒈参加2015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且有一位专家评定为优秀的学位论文。

⒉已通过答辩,且答辩结果优秀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答辩委员会和学位点推荐。答辩委员会和学位点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对具有评选资格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确保推荐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质量,尤其要注意推荐具有创新特色、兼具较好社会效益的优秀论文。各单位推荐指标不能超过当年答辩人数的10%。

⒉院(所)汇总材料。各院(所)汇总学位点提交的以下相关材料(材料的复印件均以A4复印纸规格提交),并于5月26日下午6:00以前交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办张老师(如不能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行放弃推荐资格)。

①“山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正反打印)和“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②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只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有研究生论文题目的一页)和“论文正文第一页”]。

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正反复印)。

④“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的复印件(正反复印)。

⑤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⒊校学位办公室汇总相关材料。5月28日前,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并汇总院(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分委员会评选。

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分委员会评选。

三、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论文评选

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结束后,符合2015年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条件的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学校将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校学位办(研究生学院)

2015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3: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20150518163283638363.doc已下载
附件【20150518163316531653.doc已下载
附件【20150518163366596659.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实施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2015年山西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导师培训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