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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导师培训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2015-04-29 00:00   本站 审核人:   (点击: )

4月26日,我校在科学会堂二楼报告厅举办了2015年山西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导师培训工作会议。副校长闫桂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博士生导师朱旭东教授,山西省学位办李金碧主任,我校研究生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田金平教授以及各新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出席了会议。副校长闫桂琴主持会议。 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博士生导师朱旭东教授作了关于导师素养与研究生培养经验的报告。他提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要求,当代教师应具备四种素养——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仁爱之心和扎实学识,具体到个人和学校上,理想信念尤为重要。作为研究生导师,还需要具备作为指导者的素养,即学业指导能力,学术实践指导能力,专业实践指导能力和社会实践指导能力。其中,研究生应首先具备学术实践能力,以建立自己的学术话语系统。随后,他分享了自己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强调周Seminar制度的重要性,提出导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并重点加强学位论文指导。 

山西省学位办李金碧主任联系当前研究生教育政策和个人工作、学习及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对研究生导师的职与责作了系统全面的报告。他指出当前研究生管理培养的制度是导师制与导师负责制,并提出研究生导师的具体任务包括对研究生的思想教导、学习指导和生活指导三个方面。对于学习指导,他提出,导师应根据学生本科学习情况进行指导,通过小论文的写作来培养学生的写作思维能力。最后,他强调通过导师问责制来规范研究生论文,以督促研究生严格按照规范来进行论文撰写。 

闫桂琴副校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她提出新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要尽快从被指导者向指导者转变,并要求研究生应秉承严谨的学习研究工作作风,维护自身的名誉与学校的声誉。随后,她就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方面发表了意见,指出应从学术研究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引用规范、学术注释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术批评规范等六个方面来规范学术研究,并通过介绍一系列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探究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最后,田金平院长对导师培训的后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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