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日常管理 
 奖助学金 
 就业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就业信息>>正文

关于进行2015届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5-05-19 00:00   本站 审核人:   (点击: )

各相关院(所):

为保证2015年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就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填写是否准确:

(1)培养方式:统分、定向、委培;

(2)结业方式:毕业;

(3)学 制:三年或两年(全日制教育硕士);

(4)学 历: 研究生  

(4)培养单位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5)联系人及电话:可不填

(6)邮编及通信地址:041004、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二、检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是否有签章,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1)就业单位在山西省的必须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才能派遣;

(2)就业分配单位在外省的最好能够盖上此章,否则影响及时派遣,后果自负。

分配单位在外省没有盖章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附后),我们将尽努力给予派遣。

  (3)分配单位在北京、南京、深圳、上海的非当地生源的学生,还需提交相应地方的接收函,方可派遣。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将统一派回原籍。需要回原籍找工作的同学可于第一批派遣手续办理完毕时到院(所)领取派遣证,找到工作后交回协议书和回生源地的派遣证可进行改派。(注:提醒学生,派遣证关系到以后正式就业,妥善保管派遣证,丢失将不能补办原件)

四、各单位认真统计已考取博士,收到录取通知书且无需派遣的研究生,在统计表里填写“升学(学校名称)”并将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收回,交研究生学院;有单位不需要派遣的研究生请填写“2015届毕业研究生不需派遣承诺书”,并在统计表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标注“不派遣”并由本人签字;个别委培研究生(单独在研究生学院领取协议书者)需要派遣,必须是先派回原委培单位,更换新单位需开具原单位的退函。

五、考取公务员者需持有单位正式接收函、招聘和录用文件、录检表才可派遣,收回原就业协议书;

六、交派遣材料时间:

为了使签了就业协议的学生在离校前可以及时的领到派遣证,各单位请于2015年6月12日将第一批已签就业协议书相关材料收齐交研究生学院预审,预审无误后于2015年6月22日将已签就业协议书相关材料收齐按照学号排列,同时汇总打印电子文档(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名称输入),统一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办。相关派遣库见附件3。

七、第一批派遣证领取时间:

正常情况下,第一批派遣手续将于七月初办理完毕,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领取派遣证。

八、研究生离校后需办理派遣者可委托辅导员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学院办理(协议书备注栏内留下本人联系电话)。

注:为了方便学生离校后找工作,请各院(所)老师在毕业生离校前提前在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上“院(所)意见一栏”加盖院(所)公章。

告知毕业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清派遣手续,暑假研究生学院学生办值班期间可接受协议书,将不再办理派遣。

就业派遣有关知识已经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发布,告知所有研究生进行相关查询。

另外请填写2015届就业信息系统数据库,同毕业派遣库一同交回。


附件下载:

附件1:外省不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申请表

附件2:2015届毕业研究生不需派遣承诺书

附件3:2015届毕业派遣库(请在学工组群中下载)

附件4: 2015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填写数据库(请在学工组群中下载

附件【20150519120357015701.doc已下载
附件【20150519120322302230.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进行2016届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