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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9-13 15:07     (点击: )

 各相关院(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籍二年级、三年级(不包括定向、委培)研究生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2.奖励标准: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专业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5分;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已经在相关专业期刊、SCIE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SSCICSSCI发表学术论文;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已经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如高水平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博士研究生:已经在SCI核心期刊、ⅠC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5、学术论文及专利署名,申请者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

6、申请人已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在以后年度申请国奖和学业奖学金时不得重复使用。

(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七)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2、专业必修课成绩经补考合格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参与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者。

上述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2(学工组群里下载)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91392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根据辅导员及班级的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院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
  2.9月21,各学院将获奖学生的申请材料分类别、按学院整理好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
  3.9月22,研究生学院对申请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复查与审核,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评选材料: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标准的学生,需提交书面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3000字、统一A4纸打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格式参照附件4统一字体:楷体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出具的学习成绩单一份(盖章);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鉴定人在鉴定材料处签名),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且无重复使用现象,并加盖学院公章。
  2.除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以外,院(所)还需提交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汇总表(附件5)、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评审程序、公示等基本情况,以上所有材料(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其中两份外)其它材料装订成册(装订封皮:2017年某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装订顺序: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汇总表、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其中一份、成绩单、个人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院所审查证明、发表文章封皮、目录、全文和荣誉证书复印件,审查人标注级别并签字同时加盖院所公章。另外以上所有材料电子文档要用U盘拷贝的形式报送研究生学院(电子版提交格式见附件6)。
   五、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在资金到位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各院(所)学生工作领导组要对学生使用国家奖学金的情况进行监管,并按院(所)建立专门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追回所得奖学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用奖学金请客、送礼的;
  (2)获奖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4)获奖期间,日常生活奢侈、铺张浪费的;
  (5)获奖期间,从事或参与有损研究生形象活动的。
  3.在国家奖学金发放过程中,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或分配学生所得奖学金,要切实确保把每一份国家奖金发放到每一名获奖学生手中,要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举报电话:03572051809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研究生的关心和爱护,是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评选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把握标准。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材料齐全,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3.各院(所)要以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契机,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荣辱观教育等活动,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
  注: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所)克服困难,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研究生学院

2017913

 

附件【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和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奖学金填表格式.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电子版提交格式某某学院.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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