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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政治辅导员进行学期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4-06-23 00:00   本站 审核人:   (点击: )

各相关院(所):

2014年,全体研究生政治辅导员在校党委和校学工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改善研究生成才环境和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为主线,强化了研究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创新性。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诚信责任 和谐”这一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为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政治辅导员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规定》(晋师党字[2001]31号)拟对全体研究生政治辅导员进行学期工作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所有在岗的专、兼职研究生政治辅导员。

二、考核时段: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三、考核内容:

1.学期初、学期末向学院学工组和研究生学院提交书面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情况。

2.研究生政治辅导员检查研究生在校情况。

3.每月向学院学工组长口头汇报一次所带研究生基本情况;每两月要向学院党委书记和学工组长书面汇报一次所带研究生基本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4.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所带研究生班会(要有班会记录本),作本月研究生情况讲评,并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理想、纪律、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教育。

5.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文明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具体负责和指导宿舍文化建设。

6.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维护会场秩序,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7.进行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情况。

四、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1.研究生政治辅导员要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并在本院学工组成员及全体辅导员参加的会议上进行述职、交流。

2.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在研究生政治辅导员所带学生中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每位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学院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并结合研究生政治辅导员个人总结和学生民主评议的结果,给出政治辅导员的考核等级意见。

4.所有研究生政治辅导员要认真填写《学生政治辅导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研究生政治辅导员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认真组织和开展考核工作,写出书面考核报告,严把考核关。

2.对于在日常工作中,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学期辅导员津贴发放、新学年聘任上岗、学年终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管理的研究生中存在开学注册未及时报到、升旗不到、旷课、欠费以及其他违纪现象者不得评优。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于2014年6月27日前研究生政治辅导员在本学期的总结、考核登记表以及学院的考核报告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4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研究生辅导员学期考核基本要求

附件下载:研究生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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