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经过考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及学院选拔小组综合考核等一系列程序,入选考生已达到录取条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博士录检时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1-205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