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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阅读数:

 

各位考生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选拔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及招生导师

各招生学院各学科硕博连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40%,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总和不超过本学科录取总计划的70%。

符合招生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原则上为1名,最多不超过2名。

各学院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联系电子信箱可以查阅附件。

二、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的考生,应为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在读非定向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或GRE280或本科为英语学科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期间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取得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中排名前二)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被以下期刊来源之一所收录:SCI、EI、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

(4)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物理学、化学学科实施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考核”的考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须五年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或GRE280或本科为英语学科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近三年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取得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中排名前二)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被以下期刊来源之一所收录:SCI、EI、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

4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戏剧与影视学、物理学、化学学科实施申请-考核

三、申请时间及审核程序

1.确定接收博导并准备材料37日至318申请人确定拟报考博士生导师,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山西师范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博士生导师在申请表签字,给出明确接收意见随后,申请人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明细表》准备相关报考材料

2.网上报名并寄送材料。319日至321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招生方式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明细表》中材料顺序排序,3月26日前将材料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学科所在培养学院审核如果邮寄建议使用EMS接收地址详见附件

3.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号)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次200元。

请已经提交报考材料的考生于3月27日9:00-15:00扫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方法参见附件《山西师范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

我校为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安排后续考核环节,请已经提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务必按照上述时间缴纳费用,逾期不再安排补缴。

4.资格审核。3月27日至3月30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下一阶段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随后将汇总初选结果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学院公布。

5.综合考核。3月314月4日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科研材料评审、综合面试。

各学科考核时间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请申请人咨询相关学院。

拟录取

1.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科研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两者所占比重。

2.总成绩排序与拟录取。各学院根据已确定的导师招生名额,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总成绩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人选。

3.公示。拟录取人选确定后,由研招办汇总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随后学校在研究生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2.对不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届硕士生在博士入学时仍不能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无法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