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是考察学术潜能、专业兴趣、综合素养,确保科学选材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要步骤。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山西省及我校相关政策,坚决把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科学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坚持科学选拔,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衡量,同时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重点考核;坚持客观评价,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原则>的通知》(晋师党字〔2020〕77号)文件精神,学校复试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管理及协调实施,各学院具体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负其责。
三、复试工作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
2.《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
3.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
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
5.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学〔2020〕9号)
四、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2.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机位采取“双机位”
总结上一年度复试经验,同时考虑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校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拟继续采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3.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业务素质考核。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身体素质考核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考虑体育学、美术学、艺术硕士及体育硕士专业特殊性,特别设计适应网络远程复试的面试内容,以选拔出合格的人才。
五、复试程序
我校将充分利用“一平台”(学信网平台),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流程如下:
(一)考生缴纳复试费
第一志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缴纳复试费。
考生缴纳完成复试费,取得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对缴纳完成复试费的考生安排复试。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
2.审查方式:考虑实际情况,本次采取网络审查方式。
我校将充分利用“四比对”等措施对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以减轻资格审核工作量,同时对有问题的考生采取寄送等其他措施重点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规定日期内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加盖公章)、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上传材料中成绩单要求: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传材料中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上传材料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三)考生学院注册报到
研招办及时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专人负责通过建立复试微信群,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注册报到,以便复试期间随时联系考生,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业务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等复试信息。
(四)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遵循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络视频面试方式,面试过程画面可实时保存。
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复杂性,拟安排部分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提前复试,以对所用软件平台适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进行测试,同时对复试流程查漏补缺。提前复试学科、专业另行通知安排。
1.面试模式
本次面试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分组,人数较多的可以按专业(领域)设置多个面试小组。
考虑学校场所实际情况,本次面试场所由各学院自行准备,但需满足全程录像监控要求。
面试采取考官集中模式(一路音频和视频),将面试画面投放到大屏幕上。面试教师可选用其他电脑查看考生材料以及评分。
2.面试流程
(1)考生身份识别
考生实名制登录“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实人验证。面试小组可以查看验证照片。
(2)考生候考
复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面试助理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检查考生入镜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并要求考生进行360°环境确认,确保复试过程独立,无任何干扰。
(3)面试
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后,面试助理再次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再正式开始计时。
1根据面试安排(以考场+时间段区分,如“101 考场 3 月 26号14:00-17:00),面试助理通知考生和面试小组(考官+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
2系统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随机抽号,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可获知前面排队人数。
3考生进入面试间进行面试。面试小组可查看考生基本信息(可不含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的材料信息。
4面试时间结束,该考生面试完成,下一位考生进入等候。
5面试小组完成评分。
6助理要提前进行确认,下一个考生进入面试。
3.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流程将根据“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变化以及面试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告知考生。
(2)考生准备远程面试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照度清晰展示房间背景,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3)考生准备远程面试的场所应安静,能连接网络,同时配备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考生面试过程中,最好能采用手机和笔记本双机位,在考生回答问题间隙,面试秘书可要求考生进行360°环境确认。
4.面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
考官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提前备案联系电话,如掉线或画面不清,面试可暂停,如能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连接,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果无法连接可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或推迟面试,但必须重新抽取试题面试。
(五)面试评分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线下评分,所有面试教师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面试分数。纸质评分材料需完整保留并提交备案。
六、复试结果汇总
(一)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 专业综合素质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3.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2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注: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三)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四)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信息汇总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按时将复试登记表,分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报表以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相关材料),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相关材料)、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院学工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和成绩单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研招办根据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汇总全校拟录取考生信息。
(六)发送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录取
非全日制所有考生和需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研招办。
复试工作结束后,研招办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院其他工作
(一)各学院复试前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信息,各学院要及时将达线的考生信息转发到各硕士点,以便硕士点了解考生情况;调剂复试考生信息另行下达。
(二)各学院须在复试前将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电子版、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招生复试工作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及学校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安全工作。
面试场所提前做好消杀以及开窗通风工作。
学院进行两码审核等健康监测工作。各学院要提前对本学院复试相关人员的行程码和支付宝健康码进行审核,了解并如实记录相关人员有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有无新冠肺炎密切接触史,参加复试工作前14天内有无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情况,同时要求复试相关人员做好个人体温等健康监测工作。审核中行程码或健康码若有任何一码为非绿色的情况,要及时将情况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判定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工作。
各有关单位及务必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协调配合,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室)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督电话2051043。
(二)复试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复试期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提出的合理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组织复议,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再次复试或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