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1〕9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1〕3号)文件精神,经过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正式录取名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7-2051078。
附件: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