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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0-12-08 09:46     (点击: )

 

1、考前14天考生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认真阅读《山西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下载打印《山西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如实填写并签名承诺。考生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考场)时将体温监测登记表按考点要求交工作(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由此造成不准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5、考生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好食宿卫生和手卫生健康防护。赴考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6、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离场后严禁聚集和逗留。

7、备考期间做好防护,考前14天内尽量不出省,低风险等级地区考生考前应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8、境外直接来(返)晋考生,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返)晋考生,入晋后实施“14+2”(居家隔离14天,检测2次核酸)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9、考生须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山西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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