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8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享受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相关考生在规定日期前申报了加分证明材料。
经过与教育部下达的加分清单数据库对接,我校对符合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仔细核实,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2018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不能参加我校复试;已达到我校2018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不再此文件公示名单;加分后达到我校2018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予以公示名单,这些考生按照我校相关通知要求参加我校复试。
附:加分后达到我校2018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可以参加复试的名单: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 总分 |
报考学院名称 |
报考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加分根据 |
亢江江 |
101188050100130 |
16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
杨临红 |
101188050100338 |
15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