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基本形成“高峰学科引领、高原学科凸起、高地学科提升”的“三高”学科体系。现有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戏剧与影视学软科排名连续五年全国第6。建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5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山西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方式。
(二)“申请-考核”制:不参加考试选拔,各招生学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普通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的考生,应为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的在读非定向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或GRE≥280或本科为英语学科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期间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取得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中排名前二)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被以下期刊来源之一所收录:SCI、EI、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
(4)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物理学、化学学科实施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相关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符合本学科的学术条件,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考核”的考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须五年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CET-4≥4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或GRE≥280或本科为英语学科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近三年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内取得如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中排名前二)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且被以下期刊来源之一所收录:SCI、EI、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外第一发明人);
(3)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二等奖前3名);
(4)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戏剧与影视学、物理学、化学学科实施“申请-考核”制,实施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符合本学科的学术条件,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三)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须“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1篇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2)须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5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6.报考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的考生,第一或第二学历除艺术学门类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管理学、建筑学类学科外,其他学科、专业考生,需提交与报考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相关的“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报考化学学科的考生,第一或第二学历除化学、材料学、物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类学科外,其他专业考生,需提交与报考化学学科相关的“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一篇;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第一或第二学历除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需要提交与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需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提交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整个过程,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申请学位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网报时间和后续流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预计将在3月下旬、4月初进行。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公网)或https://yz.chsi.cn(教育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提交纸质相关材料:
(1)硕博连读:《山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申请-考核”制:《山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普通招考:“山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需粘贴与网报时提交图像信息同版照片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山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6)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目录、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决议(复印件须加盖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报名时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及中英文摘要)。
(8)规定期限内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9)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
注:同等学力者不交(3)、(5)两项材料,但应当提交已经学习过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课程及相关成绩证明,并送交“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刊物原件);同时,除送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必须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连同上述材料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材料封面及目录”文件目录顺序排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快递寄出后请务必与研招办电话确认是否寄达,以免影响报名。
五、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普通招考网上确认时间为4月中、下旬。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网上确认时间和后续流程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考试与考核评价
(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缴费和综合考核等后续流程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普通招考考试与评价
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体检等。
1.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中、下旬,携带报考材料中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随后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2.初试
时间:2023年5月中、下旬。
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
各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复试,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备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办法由各学院组织学科、专业确定。
(1)学术水平考查。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各学院学工组具体负责。各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格检查由我校校医院具体负责。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我校医院进行。
体检表须粘贴有与网报时提交图像信息同版照片。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体检等流程外,还须额外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学位主干课程。加试具体时间等信息单独通知考生。
七、成绩公布以及录取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成绩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择优公示名单并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的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将留在原单位,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将调往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
我校已建立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绿色通道等。
十、其他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各类招生方式分阶段工作的通知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0351-205107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