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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2015-03-19 00:00   本站 审核人:   (点击: )

山西师范大学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通 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至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不再另行公布,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5年3月27日8:30—16: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学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报到同时请携带: 

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政治情况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院(所)报到

经研究生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7日8:30—16:00到相关院(所)报到,并查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凡不能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的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考生到院(所)报到时,要在报到表上注明“定向就业”。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含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于3月25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26、27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7日8:30—16:00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28、30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⑴测试时间:3月28日14:30至21: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3月27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院(所)和硕士点。 

2.外语笔试

⑴考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3月28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同时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上查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3.专业课笔试

⑴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招生”/“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询。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3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加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4:30至18:30或3月28日上午8:00至12:00。 

⑵加试地点:考生于3月27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院(所)和硕士点。 

五、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合格。 

⑵外语笔试成绩认定真实。 

⑶加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格。 

⑷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研究生学院审查合格后确定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3月30日下午15:00到相关院(所)查询复试结果。 

六、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考生,请于3月30日下午15:30至31日上午11:00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将第一学年学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师大幼儿园南10米处),不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待。

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考生,交学费的同时将第一学年住宿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学校将根据交住宿费的学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费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费而造成入学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凡被拟录取的考生凭交费发票于30日下午-31日上午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这部分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3:00到研究生学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并交回研究生学院(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籍学历审核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网上查不到者,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凡上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八、其他

1.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条件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合格后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


 

附件下载: 

 1.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政治情况调查表

附件【080416_word.doc已下载
附件【20150319122110601060.pdf已下载
附件【201503191221001717.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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